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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型货车多少年强制报废?
所在位置:首页 > 报废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07 15:32:18
平时我们所开的小型货车,在到年限之后都是必须要强制报废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确保安全。那么北京小型货车几年强制报废呢?

北京小型货车报废标准

小型货车的报废年限为15年,而在10年后需要一年审两次,如果不过审,则同样会被进行报废处理。

如果小型货车在到达报废年限之后,车主没有及时到车管所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一旦被发现,交管部门是有权利将已达到报废期限的货车解体。

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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